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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实施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1日 浏览量 :2886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四川大学2022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需求,按照选派一流学生、到一流大学和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进一步拓宽派出渠道。各单位应和学校共同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支持学生利用学校和科研团队现有的项目合作渠道,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荐和选派。

3、各单位应建立日常联系与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并解决问题。同时,重视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回校任教。要充分调动国内外导师对国外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选派规模、条件

1、选派规模:暂未公布。

2、申请人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1.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4. 身心健康,对困难和压力具有承受能力;

  5. 年龄要求:198611日以后出生

  6. 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7. 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攻读博士学位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

选拔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联合培养博士: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博连读须已正式进入博士阶段

  1.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后服务尚不满年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即日起,各学院/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审、推荐、公示。

2、2022年3月7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版①《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②《学院/单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二,Excel表格)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命科学学院B208),同时提交电子版①《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②《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中“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内容(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344567141@qq.com,并完成在线文档登记 https://docs.qq.com/sheet/DUlN5ekxRcW9nckVm?tab=BB08J2。

3、成功提交材料的同学形成被推荐人名单。被推荐人于3月10日-31日,登录留基委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4、国际处按照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审核、接受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22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各学院/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审、推荐、公示。

2、请各学院/单位组织三位或以上专家(专家应有海外访学经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二)。

2022年5月1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版①《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②《学院/单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二,Excel表格)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命科学学院B208),同时提交电子版①《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②《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中“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内容(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344567141@qq.com,并完成在线文档登记 https://docs.qq.com/sheet/DUlN5ekxRcW9nckVm?tab=BB08J2。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2022年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被推荐人名单。被推荐人于2022年5月10日-31日,登录留基委信息平台,完成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4、国际处按照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审核、接受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2022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中,部分合作奖学金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网申时间310-31日,请相关申请人特别注意。该部分申请人请先行到留学基金委网上https://bg.csc.edu.cn/查实确认后,告知学院并请学院及时完成校内专家评审及推荐工作,以免耽误网申。


四、其他事项:

1、未获各学院/单位公文推荐的人员,国际处不予接收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2、申请人如需咨询,可发邮件至:2697596188@qq.com\pingliang@scu.edu.cn。


学院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85412704

办公地点:生命科学学院B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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