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学校授权由分管副校长主持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7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学生办公室联系(生命科学学院B209,电话:85412055),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S061427 |
李翔 |
S071423 |
杞从婷 |
S111634 |
刘建波 |
2012222040130 |
唐乙恒 |
2013222040030 |
吴依桥 |
2013222040057 |
吕盼 |
2013222040135 |
吴克强 |